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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

阅读:94次日期:2023-04-27
通告+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示范区调查及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X-2023-QF10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示范 区调查及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892348万元, 招标人为秦皇岛海之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为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 建设项目子项目,通过实施示范区调查及评估,了解项目实施海域的基本情况,为项目提供 各项指标参数,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数据。(2)人工鱼礁区建设完成后,对人工鱼礁区每年 开展1次跟踪监测,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在项目验收前开展根据示范区海域地理位置及生 态环境特点,在人工鱼礁区及临近周边海域共设置跟踪监测站位8个。(3)通过跟踪监测掌 握人工鱼礁区水质环境和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并对人工鱼礁区投放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监 测和评估结果将为人工鱼礁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环境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示范区调查及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示范区调查及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7时30分: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项目 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秦皇岛
七、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