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资助、住房补贴.....秦皇岛海港区吸引人才出
阅读:175次日期:2021-03-04
2021年2月6日,海港区出台了《海港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就其出台背景和措施的具体内容,记者采访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云程。
《海港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是基于什么背景出台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人才资源是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资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近年来,海港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依然还存在高端人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当前,我区处于“十四五”开局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为改变现状,研究出台了《海港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重点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吸引集聚各类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强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一流主城区,当好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措施规定的引才类型主要包括哪些?
按照人才层次和人才类别,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海港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确定了四类重点引进人才。
第一类是高端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同级奖项获得者;
第二类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基础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省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获奖者、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第三类是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包括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优秀称号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科排名全国前10名医院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医学类博士学位的医疗卫生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