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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三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限制升级

阅读:93次日期:2020-12-29
元旦将至,非法制贩、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将进入高峰期,秦皇岛市全力推进禁限放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安全稳定。
2021年,在城市区燃放管理仍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的基础上,秦皇岛市对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燃放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三个县县城的主城区由限放调整为禁放,县城主城区以外的区域仍实行限放。
 
2020年以来,秦皇岛市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严打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起,行政拘留16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3起,罚款103人;共收缴各类烟花989箱、双响1966根、爆竹146万头,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防止烟花爆竹爆炸案件、事故发生,从今年12月开始至2021年2月底,秦皇岛市以“宣传发动、排查收缴、重点整治、源头管控、查处打击”为工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集中清查收缴和重点问题治理行动,加强源头管控,从严查处打击非法行为,全面净化全市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