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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重要公告!

阅读:56次日期:2020-07-23

 

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公告

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了使我市摩托车限行更加趋于合理、科学。经研究决定,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秦皇岛“禁摩令”,真的要来了?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

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摩托车限行区域内全天候24小时限制摩托车通行。

二、限制通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注:102国道为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北戴河区: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含)以南、驼峰路(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含)与上海道(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三、车辆通行管理

用于本市应急抢险、公共服务、执法执勤的专用摩托车,不受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限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河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处罚。按照行政区域每隔1小时抓拍一次;对阻碍人民警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消息:听证会延期!

针对大家的疑问和讨论

7月22日,秦皇岛交警老三

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并表示:听证会已延期

正如之前的公告所说

最终目的

是为了加强小岛交通安全管理

并非要“一禁了之”

网友们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真正需要禁的

其实不是摩托车本身

和小编一样,评论中其实都传递着大家理性声音:

需要禁的是不合格、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是噪音扰民危害交通安全的飙车党、炸街党。

需要禁的是不按规定穿戴头盔护具。

需要禁的是无牌、涉牌涉证、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一系列法行为。

汽车、电动车同理。

谁违法,就处罚谁。害群之马,必须严惩!

网络配图

最后

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个人的自觉

更需要好的管理

期待后续的听证会

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后

出台合理、科学、有效的措施

让小岛的交通更加安全、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