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重要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公告
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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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了使我市摩托车限行更加趋于合理、科学。经研究决定,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秦皇岛“禁摩令”,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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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
在城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摩托车限行区域内全天候24小时限制摩托车通行。
二、限制通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注:102国道为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北戴河区: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含)以南、驼峰路(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含)与上海道(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三、车辆通行管理
用于本市应急抢险、公共服务、执法执勤的专用摩托车,不受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限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河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处罚。按照行政区域每隔1小时抓拍一次;对阻碍人民警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消息:听证会延期!
针对大家的疑问和讨论
7月22日,秦皇岛交警老三
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并表示:听证会已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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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之前的公告所说
最终目的
是为了加强小岛交通安全管理
并非要“一禁了之”
网友们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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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需要禁的
其实不是摩托车本身
和小编一样,评论中其实都传递着大家理性声音:
需要禁的是不合格、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是噪音扰民危害交通安全的飙车党、炸街党。
需要禁的是不按规定穿戴头盔护具。
需要禁的是无牌、涉牌涉证、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一系列法行为。
汽车、电动车同理。
谁违法,就处罚谁。害群之马,必须严惩!
网络配图
最后
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个人的自觉
更需要好的管理
期待后续的听证会
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后
出台合理、科学、有效的措施
让小岛的交通更加安全、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