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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阅读:59次日期:2019-08-22

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河北检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河北检方共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华介绍,河北检方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努力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把批捕、起诉标准,“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据了解,河北检方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加强办案影响评估,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处理,对已采取逮捕措施的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中认罪悔罪的轻罪案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区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经济犯罪界限,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此外,河北检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及时监督撤销案件。

  侯建华介绍,河北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