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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市查处多人 涉及副局长、院长、党支部书记

阅读:155次日期:2018-12-27

 献县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振前和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朱俊鹏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问题。

  自2016年初,韩振前在单位单独使用面积为20.1平方米办公室至2018年3月14日。自2015年始,朱俊鹏在单位单独使用面积为20.1平方米办公室至2018年3月14日。

  韩振前、朱俊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8年11月1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朱俊鹏、韩振前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大城县林业局原主任科员于会来,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于会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大城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经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于会来政务撤职处分。

  肃宁县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肃宁县窝北中心卫生院院长袁湘忠长期占用公物问题。袁湘忠和妻子、儿子一家三口在窝北卫生院工作,2013年12月窝北卫生院住院部盖好后,袁湘忠以卫生院离家较远为由,占用卫生院二楼三间房子作为一家三口的宿舍,长期使用至2018年4月,其行为构成违纪。2018年12月17日,中共肃宁县纪委给予袁湘忠党内警告处分。

  景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

  1。梁集镇民政所负责人戈剑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问题。2008年1月,在负责梁集镇民政所工作期间,在叔叔健在且为单位退休职工的情况下,弄虚作假,违规为其婶子办理了低保、五保。2013年12月,戈剑又在隐瞒其叔叔退休职工身份的基础上,为其叔叔、婶子违规办理了五保户集中供养入住敬老院手续。2018年4月,戈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连镇乡后史村党支部书记史贵堂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史贵堂任党支部书记期间,用村民赵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000元,但赵某并未进行危房改造,史贵堂将3000元危房改造资金给了赵某1000元,分给其父亲2000元。2018年9月,史贵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