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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强制垃圾分类

阅读:130次日期:2018-09-17
我省印发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垃圾分类
 
制图/褚林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应烧尽烧,山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村庄比例达到70%。
在全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国家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原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分类政策;通过对居民推行建立“绿色账户”、发挥物业统筹协调作用、大小桶分类投放法等3种模式鼓励分类投放;在农村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2018年,石家庄市、邯郸市市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立健全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多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根据试点城市成效,在全省扩大试点范围并全面推广。承德市作为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省确定的38个示范县(市、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加快完善设市城市和县城垃圾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装备水平。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市县要加快谋划建设大型压缩转运站,进一步降低转运成本,有效减少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收集点根据村庄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区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旅游景区和风景名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要,合理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