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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河北钢铁产业实现“两减两降四提高”

阅读:74次日期:2018-08-22
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提出,经过3年努力
钢铁产业实现“两减两降四提高”
 
制图展茂光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提出,经过3年努力,全省钢铁产业发展实现“两减、两降、四提高”。
“两减”:钢铁产能减少,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其中2018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200万吨;钢铁企业减少,到2020年,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0个左右,企业减至60家左右,其中2018年钢铁“僵尸企业”产能全部出清。
“两降”:排放下降,到2020年,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行业节能减排水平全国领先,冶炼固体废弃物利用和处置率达到100%;能耗下降,吨钢综合能耗保持在570千克标准煤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提高”: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到2020年,前15家企业产能规模由2017年占全省的58.5%提高到90%以上;装备水平大幅提高,除特钢和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外,钢铁行业转炉全部提高到100吨及以上、高炉全部提高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中高端产品比重提高,钢铁中厚板、专用板占板材比重由2017年的48.5%提高到60%以上,普通低合金钢、合金钢比重由2017年的17.7%提高到20%以上;质量效益显著提高,高强、耐腐、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比重增加,企业效益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省要完成十项重点任务,促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落实压减任务。各有关市政府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去产能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十三五”压减任务、2018年压减任务,对照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企业逐设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全部完成。
巩固压减成果。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严防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死灰复燃、等量置换(国家规定的短流程电炉炼钢除外)、违规新上等问题,确保产能真去真退、应退尽退。对封停的高炉、转炉设备全部安装监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