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补缴了 补缴时间从1月
阅读:79次日期:2018-01-15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31日期间进行补缴。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80元。2017年度在社区已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人员可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任意一种)直接到农行网点缴费。海港区社区范围内参保登记的居民(暂不支持乡镇和高校方式参保的居民缴费)可通过手机APP(安卓手机下载“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保手机缴费”APP,苹果手机下载“人社缴费秦皇岛”APP),或者通过访问网站
http://pay.qhdrsj.gov.cn:9091/payproxy/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