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营运三轮车要求“四统一” 违规车辆将受处
阅读:122次日期:2017-09-19
为了从源头上推进三轮车成体系规范化管理,近日我市公安交警确立了对行业使用三轮车的四个统一管理,即:统一标识、统一车型、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针对三轮车保有量较高的快递、环卫、供水这三个行业情况,市公安交警主动联系协调三个行业主管部门的邮政局、行政执法局、供水公司,经过多方协商,最终确立了对行业使用三轮车的管理思路。据了解,上述三个行业将对其行业用三轮车进行统一更新。更新后,其三轮车将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纳入统一管理之中。
三轮车管理也进入双重管理体系,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共同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从业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详实的备案,对驾驶人员的身份证、照片等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制作上岗证件,建立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车一档。并加大从业驾驶人员上岗、上路前的宣传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
同时,市公安交警将加大对三轮车的上路管理力度,对斜穿马路、闯灯越线、路口突然猛拐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市公安交警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其主管部门,第一次由主管部门进行教育警示,第二次待业整顿,第三次取消其驾驶从业资格。
对于没有统一标志,没有纳入规范管理的非法营运三轮车,市公安交警将持续依法予以查扣,顶格处罚。对查处的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一律依法暂扣车辆,一律对违法人员进行统一学习教育一个月,一律交由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非法营运处5000元以上罚款(非法营运客运三轮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