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2016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16年我省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7天,较上年增加17天。

 

  河北11个设区市2016年空气质量排名出炉

  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

  张家口

  承德

  秦皇岛

  廊坊

  沧州

  唐山

  邯郸

  邢台

  保定

  石家庄

  衡水

  6月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一份记录我省环保“家底儿”的《2016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

  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6.6%,较上年增加17天。

  与2015年相比,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达到或好于三类的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79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67个百分点。声环境及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一年,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满三年之际,我省通过大力推进环境治理攻坚,正使全省生态环境逐步向好。

  关键词:大气环境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位列前三

  公报显示,去年,我省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6.6%,较上年增加17天。

  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3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天。

  其中,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三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在270天以上,其余各设区市全年优良天数在130~208天之间。

  各设区市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沧州、唐山、邯郸、邢台、保定、石家庄、衡水。

  PM2.5和PM10仍是主要污染物

  2016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超标天数中,颗粒物仍然是我省的主要污染物。以PM2.5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居多,全省日均值平均超标率分别为68.7%和73.9%。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的PM2.5和PM10达标率均在80%以上。除张家口外,其余10设市区PM2.5年均值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11个设区市降水监测表明,酸雨发生频率为1.03%。PH最低值出现在沧州市,最高值出现在廊坊市,除沧州、承德、保定外其余设区市未出现酸雨。与2015年相比,出现酸雨的频率以及强度有所增加。

  关键词:水环境

  河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去年,环保部对全国地表水国省控监测点位进行了调整,我省由原来的203个点位调整为216个点位,其中河流监测点位174个,湖库淀监测点位42个。

  在可比的179个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8.66%,Ⅳ类水质断面占10.05%,Ⅴ类水质断面占8.3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2.91%。

  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与2015年相比,达到或好于三类的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79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67个百分点。

  八大水系中,永定河水系水质为优,滦河水系水质良好,大清河水系和漳卫南运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子牙河水系、北三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

  11座水库水质为优

  2016年,我省对15座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进行了监测。其中,11座水库水质量为优,东武仕水库水质良好,陡河水库轻度污染,邱庄水库重度污染。此外,衡水湖水质为Ⅳ类,轻度污染;白洋淀水质较差属中度污染,较2015年水质情况有所改善。

  对湖库淀水质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陡河水库、石河水库、岳城水库、王快水库、西大洋水库、安格庄水库、东武仕水库、临城水库、大浪淀水库和朱庄水库等12座水库为中营养,邱庄水库、洋河水库及白洋淀、衡水湖为轻度富营养。

  2016年我省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以一类、二类水质为主,水质一般。全省共13个海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中秦皇岛5个,总体水质良好,唐山5个,水质良好,沧州3个,水质为四类,为一般水平。

  关键词:声环境

  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2016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是54.4dB(A),比去年升高了0.4dB(A)。

  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9.9~60.0dB(A)之间,其中,承德市、保定市和秦皇岛市为一般,沧州市为好,其它7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

  影响昼间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分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四类,分别占66.97%、20.63%、9.29%和3.11%。影响面广的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者之和占了87.60%。

  环保在行动

  科学治霾: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2919台

  为了持续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在狠抓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工作基础上,我省自2016年启动实施了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道路车辆四项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全省减少煤炭消费500万吨,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2919台、21863蒸吨,压减焦炭产能1279万吨,关闭矿山330座,淘汰老旧车辆17.26万辆,全省4000万千瓦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突出“1+2”、“2+4”和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污染治理,启动保定、廊坊18个县(市、区)“禁煤区”建设,完成“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31.87万户。

  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

  深入开展“利剑斩污”、“土小”企业群和危险废物执法检查、涉水“十小”项目集中取缔等专项行动,实施20余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取缔关闭“土小”企业2221家,捣毁4个跨省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团伙。组织开展环境执法“雷霆行动”、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现状调查、钢铁产能环境承载力限值研究和提高钢铁企业排放标准,以环保执法倒逼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收贮废旧放射源300余枚,审查各类规划环评31个,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1032个。